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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凤县2024年秋季义务段学校招生入学 工作方案
时间:2024-07-16 08:46 来源:教体局 作者:教体局

为认真贯彻国省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和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要求,加强义务段学校招生入学管理,规范招生入学行为,促进教育公平,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根据商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商教发〔2024〕74号)和丹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和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丹政办函〔2022〕46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入学条件、顺序及学区划分

(一)入学条件

1.小学一年级。2024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入学新生为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满六周岁的丹凤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子女。

2.初中七年级。七年级招生入学对象为2024年完成小学六年义务教育具有丹凤县户籍或丹凤县学籍小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子女。

(二)学区划分

全县义务段学校学区划分和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按照丹政办函〔2022〕46号执行。因西河初级中学依托思源实验学校实施集团化办学,原西河初级中学学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统一在思源实验学校教育集团本部登记入学就读七年级。

(三)入学顺序

坚持“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有序入学的原则。按照招生计划数,依照“政策优待”、“人户合一”、“人户分离”、“随迁子女”、“进城务工”等类型顺序,依次完成招生计划录取。

二、规范招生入学管理

(一)严格通过市级招生平台招生。今年秋季招生,全县义务段学校通过市上建立的“商洛市义务段入学资料审核预约平台”预约入学资料审核时间和地点。实施公办、民办义务段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审核、同步招生、阳光招生。对不通过市级义务段入学资料审核预约平台进行预约的,县教体局不予审核、录取、建立学籍。家长在平台预约时一定要准确理解自己子女所属类型及学区,不得盲目跟风预约,否则会因放弃自己应享受政策而被调剂到其他学区的风险。

(二)有序组织小学入学。小学入学采取网上预约、现场初审、实地核查等程序,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原则,有序组织学生入学。首先安排学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房产一致和政策优待群众适龄子女就近入学;再根据人数和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户籍与居住房产分离、随迁子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等适龄儿童少年依次入学。对于未被预约的公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由县教体局调剂到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就学,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学位已满的,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到较近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就学,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

(三)分类组织小升初。城区初中采取网上预约、现场初审、实地核查加直升等方式顺序入学,首先安排学区内城区 9所小学(第一、二、三、五、六小学,龙驹街办中心小学、贺村小学、陈家村小学、西河小学)六年级毕业生中户籍与实际居住房产一致和政策优待群众适龄子女入学,再统筹安排学区内9所小学六年级毕业生中户籍与实际居住房产分离、随迁子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依次入学。对于非城区9所小学六年级毕业生,首先安排学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房产一致的小学毕业生入学,再视学位情况逐步安排人户分离和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入学。城区以外小学毕业生采取对口直升方式进入学区初中入学。九年制学校小学毕业生可对口直升初中部。对于未被民办学校电脑派位录取的学生,由县教体局调剂到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就学,户籍地公办学校学位已满的,安排到较近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所有公办、民办初中学校不得以考试或变相考试等形式预定生源、“掐尖招生”。

(四)规范民办学校招生。义务段民办学校招生严格落实“四个只减不增”要求,实行招生计划管理,招生计划纳入全县义务段学校整体招生计划统一管理,提前申报招生计划,经县教体局审批后,下达学校执行。义务段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宣传、提前招生和选择生源,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跨县区招生。民办学校的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直接录取,若超过招生计划数,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招生过程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县教体局安排到对应学区公办学校,若无空余学位,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

(五)严格规范招生入学程序

2024年秋季义务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发布、网上预约、信息初核、现场初审、实地核查、招生录取、统筹调剂、发布结果、督导检查等程序进行(见附件2)。学生逾期不按时网上预约、现场初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三、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一)落实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认真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积极为随迁子女创设就学条件,不得人为提高随迁子女就学条件,不得将随迁子女集中在少数班级。对已在公办小学就读的非本县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可根据本人意愿,选择回户籍所在地或流入地上初中。初中阶段符合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可根据本人意愿,在流入地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二)落实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政策。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坚持“一人一案”,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分别提出教育安置意见。要按照随班就读不低于65%送教上门不超过10%的目标,妥善安排辖区适龄残疾儿童就学。对具备学习能力、能够到普通中小学就读的残疾学生,要优先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残疾程度较重、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要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残疾程度严重,不能到校就读的,就近安排学校进行送教上门,确保其接受义务教育。

(三)落实相关人员子女教育优待政策。各校要按照中省市有关规定,做好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援藏干部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义务教育优待政策的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县教体局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各包镇校科级领导,股室、中心负责人,各义务段学校校长为成员的义务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各中小学也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招生副校长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班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确保招生工作顺利完成。招生期间,市上建立日研判、日调度制度,请各镇校每天按时向县教体局报告招生工作进展、研判情况,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二)依法控辍保学,保障入学权利。各镇校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要严格落实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十项管理制度”,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工作台账。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县教体局备案。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失学辍学,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创设条件。各镇校要加强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合理引导家长预期。要多形式广泛向社会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学前大班毕业幼儿由原就读幼儿园、小学毕业生由原就读小学将入学政策及时宣传到每位幼儿和学生家长,确保招生入学政策家喻户晓。要畅通举报渠道,设置咨询、举报电话和网上举报方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要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义务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四)严把政策要点,规范招生行为。各义务段学校要严格落实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严禁将各类文化课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格计划管理,招生计划下达后不得随意调整。不得跨区域招生,跨学区招生。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随迁子女在户籍地无人监护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家长提供。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对新入学的义务教育学生,按照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严禁设置重点班、快慢班,起始年级不得产生“大班额”,严格控制大班额、大校额。

(五)按时接续学籍,强化学籍监管。严格落实中小学生“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管理规定。招生结束后,录取学校按照实际录取人数为学生建立、转接学籍,原则上各年级实际在校就读人数不能超过当年招生计划数,严禁以转学名义变相招生。严禁出现空挂学籍、学籍造假、人籍分离、就读年级与学籍年级不符等现象,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各镇校务必于10月31日前完成小学新生注册和初中新生学籍转接工作。

(六)强化责任落实,严肃追责问责。今年,国省市将义务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纳入教育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开展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各镇校务必高度重视,规范招生行为。要严格执行《丹凤县2024年秋季义务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丹凤县义务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十严禁”》(见附件1),加大对违规招生行为查处力度。招生期间,县教体局将联合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招生管理不到位、程序不规范、政策不落实,甚或“违规招生”“掐尖招生”“借招生谋利”等行为,以及“学托”和教育“掮客”进行严查重处,对涉事民办学校,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停止招生、不予年检或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顶风违纪的相关责任人进行党政纪问责,在职称评聘、评优评先、考核考察中实行“一票否决”。县教体局设立咨询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驻教体局纪检组0914-3320307,局办公室0914-3388861,局监察审计股0914-3386834,局普教股0914-3386835)。

附件:

1.丹凤县义务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十严禁”http://www.danfeng.gov.cn/wcm.files/upload/CMSdf/202407/2024071510040176653.docx

2.丹凤县2024年秋季义务段学校招生入学日程安排及材料清单http://www.danfeng.gov.cn/wcm.files/upload/CMSdf/202407/2024071510040447988.docx

3.丹凤县2024年城区义务段学校招生现场资格初审安排http://www.danfeng.gov.cn/wcm.files/upload/CMSdf/202407/2024071510040589311.docx

4.丹凤2024年秋季义务段学校招生现场资审及实地核查登记表http://www.danfeng.gov.cn/wcm.files/upload/CMSdf/202407/2024071510050208584.docx

5.丹凤县2024年秋季义务段学校招生承诺书http://www.danfeng.gov.cn/wcm.files/upload/CMSdf/202407/2024071510050354066.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