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门镇
机构职能
镇党委、政府要通过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切实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围绕农业、农民搞好服务。镇机关的主要职责是:
1、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做好镇村发展规划,培育主导产业,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引导农民珍惜土地、正价收入,发展集约经营。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确保农民受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引导农民多渠道转移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2、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推进优生优育,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推动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体系建设,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发展农村体育事业,培育社会主义新型农民。做好防灾减灾、五保供养、优伍安置、低保、扶贫救济、养老保险和其他救助工作。发展农村老龄服务。加强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做好外出务工人员技能培训的服务工作,促进城镇劳动者平等就业。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形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3、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加强民主法制宣传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好农村信访工作,畅通诉求渠道,及时掌握社情民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建立健全农村应急管理体制,提高危机处置能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反对和制止利用宗教势力干预农村公共事务。协助县级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市场监管、劳动监察、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4、推动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做好镇人大、群团、国防教育、兵役、民兵等工作。指导村民自治、完善民主议事制度,推进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引导农民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5、宣传贯彻执行上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本镇党代会、人代会的决议、决定和行政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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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914)3489003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机构领导

镇党委书记:叶瑜

镇长:杨刚

内设机构
1、 党政办公室(加挂宣传文化办公室牌子)
主要承担党团组织建设、村级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纪检和群团工作以及党委、人大、国防教育、宣传文化、统战、科教、及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党务公开。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现和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组织农村党员学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实用技术等。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引导群众移风易俗,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培养社会主义新型农民。发展农村体育事业,开展农民健身活动。
岗位设置:①文秘;②纪检(监察);③组织(老干)、编制;④宣传、文化广播影视;⑤共青团;⑥妇联;⑦统战、工商联、工会、科教(体)卫。
2、经济发展办公室(加挂统计工作站牌子)
主要承担工业、农业、林业、水利和第三产业发展规划、经济结构调整、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防汛抗旱、动植物防疫等工作,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工作。
岗位设置:①发改统计;②工(企)业管理、商贸、供销;③农林水牧;④扶贫、招商、旅游;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监督。
3、社会管理办公室(加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民政工作办公室牌子、村镇建设管理站牌子)
主要承担人口与计划生育、民政优伍、防灾减灾、民族宗教、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村镇规划建设、镇村道路修建及养护等工作。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加强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推进农村能源建设,实施农村清洁工程,不断改善农村卫生条件和人居环境。协调与社会事务相关工作。
岗位设置:①社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综治);③民政(宗教、残联、老龄、红会)(2名);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⑤人口和计划生育.⑥村镇建设(环保环卫);⑦国土资源管理、能源建设;⑧交通运输、电力、邮电。
三、人员编制
镇机关行政编制26名。其中:领导职数8名,镇党委书记1名、人大主席1名、党委副书记兼镇长1名、党委副书记1名、纪委书记1名、副镇长2名、武装部长1名。内设各办公室主任可由镇副职领导兼任。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1名(副科级)。
三、 其他事项
1、财政所,镇机关下设行政机构,股级规格,行政编制4名,其中:领导职数1名,干部3名。主要承担镇财政预决算编制、耕地占用税、契税等预算内收入和非税收职能,负责本镇专项资金管理、各项涉农补贴核定、农村社会保障资金及村级集体资金的专户存储核拨和监督管理、镇村债权债务清理、基金会和国债性资金回收清欠管理、镇会计核算、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2、司法所(加挂信访办公室牌子),实行县镇双重管理,副科级规格,行政编制3名(其中政法专项编制2名)。主要承担法制宣传和人民调解,负责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等工作;组织开展对村(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满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来信来访的接待登记工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和信访案件;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设;完成上级机关和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3、农牧综合服务站(加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站牌子),镇所属事业单位,股级规格,经费实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6名,其中:领导职数2名,干部4名,主要承担农业、畜牧等产业新技术、新品种的示范、推广;农作物病虫害及畜禽疫病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农牧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和强制性检验;农牧公共信息和培训教育服务等公益性职能。
4、文化综合服务站,镇所属事业单位,股级规格,经费实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其中:领导职数1名,干部2名。主要承担镇村图书阅读、广播影视、宣传教育、文艺演出、科技推广、科普培训、体育和青少年校外活动等公益性职责。
5、社会事务服务站(加挂扶贫开发中心,劳动保障事务所牌子),镇所属事业单位,股级规格,经费实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6名,其中领导职数2名,干部4名。主要承担移民搬迁、小额贷款、科技扶贫、社会扶贫和扶贫重点村建设;贫困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社会保障资金和下岗失业人员、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等职能。
6、林业站,镇所属事业单位,股级规格,经费实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名,其中;领导职数1名,干部3名。主要承担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森林资源科技推广及社会化服务;天保工程、退耕还林工程的组织实施及管理等职能。
7、水务站,镇所属事业单位,股级规格,经费实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其中;领导职数2名,干部3名。主要承担小型水库、堰塘、泵站及农村人畜饮水等基础水里设施计划、建设和管理;水土保持、水土流失监测及综合防治技术指导;防汛、抗旱、排洪等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公益性服务职能。
8、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镇所属事业单位,副科级规格,经费实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其中:领导职数2名,干部3名。主要承担计划生育“三查”、生殖保健、生育技术、生育随访、孕育监测、计划生育宣传咨询、计划生育技术推广、培训以及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等公益性服务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