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政发〔2023〕10号
丹凤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丹凤县政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龙驹寨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丹凤县政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办法》(试行)已于2023年4月26日县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丹凤县人民政府
2023年 5月10日
丹凤县政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政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科学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建立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用人机制,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县政府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
第三条 调配工作坚持党的领导、控编调配、公开择优、人岗相适、合理流动、集体决定的原则。
第四条 工作人员调配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建立县政府人事专题会议制度,县政府人事专题会议由县长召集并主持,政府分管人事工作副县长,县委编办、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
第五条 调配条件
(一)工作人员调配坚持以工作需要为前提,在单位编制和编制结构限额内调配,满编、超编、不符合编制结构的单位,一律不得选聘、调配人员。
(二)调配的工作人员必须符合单位所需岗位条件和相应的专业学历、技术资格等条件,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县外干部申请调入县政府事业单位的,原则上同级同类调配。调配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中高级职称人员可适当放宽。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调配:
1.基层单位服务期限未满的;
2.在现单位工作未满2年的;
3.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审查处理的;
4.在原单位已办理解除聘用合同手续的;
5.政策规定需要回避和其他不符合调配条件的。
第六条 县级单位调配工作人员,采取公开选聘和组织调配方式进行。镇(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向县级事业单位逆向调配的,教育、卫生系统县级事业单位需从系统派驻镇(办)事业单位逆向调配工作人员的,原则上采取公开选聘。
县内同级、同经费形式事业单位之间工作人员调配,采取组织调配方式。
第七条 公开选聘
(一)选聘计划。按照单位上报的工作人员补充计划,根据工作需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提请县政府分管人事副县长、县长审核。
(二)发布公告。按照县政府分管人事副县长、县长审核意见,在丹凤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三)组织选聘。按照自愿报名、资格审核、考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组织实施。选聘结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调配审批。选聘结果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配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请县政府人事专题会议研究。
(五)发文调配。按照县政府人事专题会议意见,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发文调配。
第八条 组织调配
(一)顺向流动
工作人员在县内同级同经费形式之间顺向流动的,按下列程序办理:
1.申请。因个人原因或工作需要调配工作,且符合调配条件的,由本人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工作调配申请,并附参加工作文件、在现单位工作文件、毕业证(电子学历备案注册表)、身份证、技术资格证等(复印件留存)和所在纪委(纪检组)出具遵纪守纪情况鉴定证明。
2.审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申请调配人员相关资料,符合调配条件的予以考察,并发放《丹凤县政府事业单位顺向调配人员审核表》。
3.考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请调配人员思想品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4.审批调配。经考察符合调配条件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务会议研究审批,并发文调配。
(二)逆向流动
工作人员由镇级向县级单位(含龙驹寨街道办事处)逆向流动、教育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改行的,按下列程序办理:
1.申请。因个人原因或工作需要调配工作,且符合调配条件的,由本人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工作调配申请,并附参加工作文件、在现单位工作文件、毕业证(电子学历备案注册表)、身份证、技术资格证等(复印件留存)和所在纪委(纪检组)出具遵纪守纪情况鉴定证明。
2.审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申请调配人员相关资料,符合调配条件的予以考察,并发放《丹凤县政府事业单位逆向调配人员审核表》、《丹凤县政府教育卫生系统人员改行审核表》。
3.考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请调配人员思想品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4.审批。经考察符合调配条件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定调配工作建议,提请县政府人事专题会议研究审批。
5.调配。根据县政府人事专题会议审批意见,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文调配。
(三)县外商调
县外商调工作人员,按下列程序办理:
1.申请。符合调配条件的,由本人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工作调配申请,并附招聘工作文件、在现单位工作文件、身份证、毕业证、技术资格证等(复印件留存)和电子学历备案注册表、所在纪委(纪检组)出具的《廉政鉴定证明》。
2.审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请工作调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符合调配条件的进行考察,并发放《丹凤县政府事业单位县外商调人员审批表》。
3.考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请调配人员思想品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4.审批。经考察符合调配条件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定调配工作建议,提请县政府人事专题会议研究,按程序报市人社局审批。
5.调配。根据市人社局审批意见,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文调配。
第九条 因特殊情况需要调配的工作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调配意见,提请县政府人事专题会议研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文调配。
第十条 调配纪律
(一)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要严格遵守《丹凤县政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办法》,积极配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好县政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
(二)各单位要遵守政治规矩,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服从县政府人事工作决定。单位或个人违反人事工作纪律的,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责任。
(三)各单位严禁私自接收或使用非组织人事部门发文聘用、调配、抽调、借调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调配工作人员应服从组织决定,接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配聘用工作通知,应在调配聘用文件印发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结岗位聘用、合同变更、工资转移等相关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组织决定,经批评教育无效的,按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 全县教育系统教学单位人员流动由县科教体局参照本办法制定调配选聘办法,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全县教育系统非教学单位和卫生系统工作人员调配选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 县政府人事专题会议原则每季度召开一次,公开选聘根据需要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 党政机关、群团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丹凤县政府事业单位顺向调配人员审核表
2.丹凤县政府事业单位逆向调配人员审核表
3.丹凤县政府教育卫生系统人员改行审核表
4.丹凤县政府事业单位县外商调人员审批表
附件1:
丹凤县政府事业单位顺向调配人员审核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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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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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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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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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 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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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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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 身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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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长或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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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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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 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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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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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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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 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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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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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调入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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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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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 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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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任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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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入单位现有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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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有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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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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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表现 及 业务 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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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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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身份:指管理人员、专技人员、工勤人员。
2、机构性质:指机关、参管、事业。
3、经费形式:财政全额、定额补贴、差额补贴、自收自支。
配偶 情况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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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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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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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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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出 单位 意见 |
领导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主管部门意见 |
领导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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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入 单位 意见 |
领导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主管部门意见 |
领导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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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 部门 意见 |
调入单 位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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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有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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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编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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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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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 社局 局长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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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社局 局务会 研究意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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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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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丹凤县政府事业单位逆向调配人员审核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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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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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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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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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 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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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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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 身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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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长或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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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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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 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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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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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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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 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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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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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调入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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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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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 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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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任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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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入单位现有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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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有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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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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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表现 及 业务 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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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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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身份:指管理人员、专技人员、工勤人员。
2、机构性质:指机关、参管、事业。
3、经费形式:财政全额、定额补贴、差额补贴、自收自支。
配偶 情况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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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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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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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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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出 单位 意见 |
领导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主管部门意见 |
领导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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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入 单位 意见 |
领导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主管部门意见 |
领导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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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 部门 意见 |
调入单 位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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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有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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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编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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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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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 社局 局长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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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 副县长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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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长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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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 人事专题会议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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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社局局务会 研究意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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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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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丹凤县政府教育卫生系统人员改行审核表
注:1、身份:指管理人员、专技人员、工勤人员。 2、机构性质:指机关、参管、事业。 3、经费形式:财政全额、定额补贴、差额补贴、自收自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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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情况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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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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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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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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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出 单位 意见 |
领导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主管 部门 意见 |
领导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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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入 单位 意见 |
领导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主管 部门 意见 |
领导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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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 部门 意见 |
领导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县人 社局 初审 意见 |
领导签字: 年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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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 副县长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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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年 月 日 |
常务 副县长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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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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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长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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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 人事专题会议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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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社局局务会 研究意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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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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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丹凤县政府事业单位县外商调人员审批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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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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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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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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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 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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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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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 身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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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长或专技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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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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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 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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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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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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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 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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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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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调入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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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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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 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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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任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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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入单位现有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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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有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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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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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表现 及 业务 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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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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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身份:指管理人员、专技人员、工勤人员。
2、机构性质:指机关、参管、事业。
3、经费形式:财政全额、定额补贴、差额补贴、自收自支。
配偶 情况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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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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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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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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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出 单位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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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出单位主管部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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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出地人社部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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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入 单位 意见 |
领导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主管 部门 意见 |
领导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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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 部门 意见 |
领导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人社 部门 意见 |
领导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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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 副县长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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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长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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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 人事专题 会议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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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 社局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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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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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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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