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周先生 2021-08-21 已办结
信件标题:关于江南新城物业费问题
信件内容: 前几天,凤冠新城、商镇老君六期、老君八期、桃园春城等4个安置小区纳入到降费范围,将现行的物业费标准从0.9元/月·㎡调整至不高于0.63元/月·㎡,调整期限为3年,江南新城也是安置小区,住的也是搬迁的老百姓,经济也不宽裕,而且物业服务也跟不上,只知道收费,服务不达标,为什么没有纳入降费范围。
回复内容
2024-07-24 15:48 县政府办公室
回复内容:

县房管中心回复:凤冠新城、商镇老君六期、八期小区和桃园春城四个小区均为贫困户中的易地搬迁户,人均家庭收入较低,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保障搬迁群众生活,建立和谐有序居住环境,促进易地搬迁小区住宅物业管理持续健康发展,经县政府、住建局和我单位多次与上述小区物业沟通,物业出于发挥社会责任的目的,同意了我单位提出的降费建议。因江南新城并不属于针对贫困户的易地搬迁小区,故未纳入降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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